第B0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4-068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599号春秋航空总部办公楼1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王炜因工作时间冲突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郑培敏因出差外地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徐国萍、刘华丽因工作时间冲突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兼首席财务官陈可出席了会议;副总裁黄兴稳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3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元、李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4-069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春秋航空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春秋航空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春秋航空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和《春秋航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公司回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鉴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15,382股(以下简称“部分股份”)的三年回购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该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计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时间安排等因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同意注销该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78,548,805股变更为978,333,42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78,548,805元变更为978,333,423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599号春秋航空总部办公楼

  2、申报时间:2024年12月11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32315288

  5、传真:021-32315505

  6、邮箱:ir@ch.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