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2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夏大悦城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完成吸收合并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完成吸收合并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4年9月3日起生效,本基金自2024年9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本基金上市日,本基金已认购“中信证券-大悦城购物中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全部份额,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已取得成都荣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全部股权、SPV公司已取得成都博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全部股权,有关权属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已完成。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披露的吸收合并安排,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持有SPV公司100%股权、SPV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后,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作为SPV公司唯一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SPV公司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予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SPV公司和项目公司成为兄弟公司。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后,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由项目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SPV公司,合并的具体方式为注销SPV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项目公司作为存续公司继承SPV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等。

  截至2024年12月4日,项目公司已取得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证明文件,SPV公司取得合并注销证明,项目公司与SPV公司的吸收合并已完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项目公司存续并继承SPV的全部资产、负债等,项目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不变,合并后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同时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调整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发起式(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即自2024年12月6日起,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发起式(QDII)A(人民币)(006445)或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发起式(QDII)C(006448)的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发起式(QDII)A(美元现汇)(006446)或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发起式(QDII)A(美元现钞)(006447)的金额分别均应不超过1400美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各销售币种的业务开放状态遵循其各自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ETF,交易代码:15965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万联证券为申购

  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4年12月6日起,华夏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A500E”,扩位简称“A500ETF基金”,基金代码:512050,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万联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22;

  万联证券网站:www.wlzq.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