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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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完成吸收合并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4年9月3日起生效,本基金自2024年9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本基金上市日,本基金已认购“中信证券-大悦城购物中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全部份额,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已取得成都荣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全部股权、SPV公司已取得成都博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全部股权,有关权属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已完成。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披露的吸收合并安排,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持有SPV公司100%股权、SPV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后,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作为SPV公司唯一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SPV公司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予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SPV公司和项目公司成为兄弟公司。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后,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由项目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SPV公司,合并的具体方式为注销SPV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项目公司作为存续公司继承SPV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等。
截至2024年12月4日,项目公司已取得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证明文件,SPV公司取得合并注销证明,项目公司与SPV公司的吸收合并已完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项目公司存续并继承SPV的全部资产、负债等,项目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不变,合并后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同时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调整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发起式(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即自2024年12月6日起,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发起式(QDII)A(人民币)(006445)或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发起式(QDII)C(006448)的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发起式(QDII)A(美元现汇)(006446)或华夏海外聚享混合发起式(QDII)A(美元现钞)(006447)的金额分别均应不超过1400美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各销售币种的业务开放状态遵循其各自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ETF,交易代码:15965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万联证券为申购
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4年12月6日起,华夏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A500E”,扩位简称“A500ETF基金”,基金代码:512050,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万联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22;
万联证券网站:www.wlzq.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