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81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11: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4年11月30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玉洁女士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8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8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
公司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丰鼎诚”)10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泰达”),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2,000万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一、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聚焦三大业务板块,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科丰鼎诚100%的股权转让给中航泰达。交易对价为12,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科丰鼎诚100%的股权转让给中航泰达。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并委派专人具体办理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6587714554K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号院3号楼8层801
法定代表人:刘斌
注册资本:13,996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1-12-19 至 2061-12-1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披露日,中航泰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综上,交易对手履行能力较强,本次交易风险可控。
中航泰达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航泰达不是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名称: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57959169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11B2号楼二层201室(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新生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5-08-21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披露日,科丰鼎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科丰鼎诚主要资产为坐落于丰台区科学城11B2号(京(2016)丰台区不动产权第0057483号)的房产,该标的公司不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由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锋评报字(2024)第40046号《资产评估报告》。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评估明细表为准。
2、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4、评估结论: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3,299.69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叁仟贰佰玖拾玖万陆仟玖佰元。
(二)交易价格
据《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持有的科丰鼎诚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3,299.69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人民币12,00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评估值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交易协议主体
甲方(受让方):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及价格
本次标的为乙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2,000万元。
标的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乙方占100%股权。截至2024年9月30日,标的公司与乙方存在往来,抵消后,标的公司尚欠乙方人民币8,473,792.06元。
(三)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协议签署且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1000万元预付款。首付款支付后两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1880万元。上述两笔资金定向用于解除标的公司持有的名下资产的权利负担。
甲方通过银行并购贷款支付股权转让款,乙方配合甲方指定的银行完成标的公司股权质押和房产抵押手续。上述手续办理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4320万元。该笔款项支付完成后,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目标公司工商变更。
2025年5月前,甲方向乙方支付2000万元。
2025年6月,甲方向乙方支付2800万元。
2025年12月31日前,标的公司或甲方支付尚欠乙方的往来款人民币8,473,792.06元。
(四)生效条件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各自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乙方若逾期交接标的房产或未按约定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已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本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股权交易标的或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转让科丰鼎诚100%的股权,是公司根据整体战略规划作出的决策,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配置、调整资本结构,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本次交易有助于补充公司现金流,进一步聚焦主业,发挥公司在主营业务上的优势,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为科丰鼎诚提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的情形,科丰鼎诚也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涉及土地租赁、人员安置等安排。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科丰鼎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本期财务数据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澳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丰源”)(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动力源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由于澳丰源未在约定时间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依据双方签署的《意向协议书》,视为澳丰源放弃收购科丰鼎诚100%的股权,故科丰鼎诚不存在权属问题争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4-08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0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9日
至2024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外地股东可用通讯方式预约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7日、1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时间:半天
2、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编:100070
5、联系人:胡雨婷
6、联系电话:010-83681321
7、电子邮箱:huyuting@dpc.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4-08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何小勇、王新生、杜彬,独立董事许国艺、李志华、张雪梅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审议《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8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9号),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216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59,554,140股,该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因此,公司总股本由553,275,448股变更为612,829,588股,注册资本由553,275,448元变更为612,829,588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将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其他说明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并委派专人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8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弘泰通保(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保理融资业务相关的一切文件。
本次保理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弘泰通保(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泰保理”)开展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即公司将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弘泰保理,弘泰保理向公司提供资金融通。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弘泰通保(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8年7月26日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
中心A1楼5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DTAY42
法定代表人:秦建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 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弘泰通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
弘泰通保(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保理业务交易要素
1、交易标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3、融资利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4、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四、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保理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