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数字”)函告,获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国民数字近日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3吉01民初370号),该份裁定书记载“一、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众泰汽车股票”。现将该裁定文书记载的诉讼情况说明如下:
2021年10月25日,江苏深商与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简称“九台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根据该份借款合同约定,江苏深商公司向九台银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2亿元;2022年11月26日,国民数字公司与九台银行签署《保证担保合同》、《质押担保合同》,《保证担保合同》约定国民数字公司就江苏深商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向九台银行提供保证担保,《质押担保合同》约定国民数字的股东(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国民数字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给九台银行(质押担保的本金为8.5亿元)。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经公司查询,国民数字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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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到国民数字函告后,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委托查询,发现控股股东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商”)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林众富”)、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万驰”)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力驰”)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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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述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江苏深商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74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1%,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747,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1,073,056,50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43.65%。
2、截至公告披露日,国民数字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8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6%,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81,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381,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3、截至公告披露日,吉林众富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3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4、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万驰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3,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23,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5、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力驰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9,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19,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江苏深商、国民数字、吉林众富、深圳万驰、深圳力驰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上述公司均保持独立。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上述公司被司法冻结的股份以及被司法轮候冻结的股份,预计暂时不存在平仓风险和强制过户风险,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