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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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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112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于2021年12月1日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并于2021年12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21盛EB01”,债券代码“117193”,发行规模5亿元,期限3年,换股期限为2022年6月2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及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2年12月14日至2024年11月6日期间,因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以及减持了部分公司股份、因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其持股比例被稀释,综合导致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具体如下:

  2023年2月,盛屯集团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盛屯益兴科技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票6,280,149股,减持比例为0.69%。

  2023年7月,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授予9,89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911,895,872股增加至921,785,872股。2024年2月,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及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公司依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所涉及的合计5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921,785,872股减少至921,265,872股。2024年11月,因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公司依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所涉及的合计5,97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921,265,872股减少至915,293,872股。上述原因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稀释0.10%。

  2024年11月,盛屯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盛屯集团持股减少4,937,500股,持股比例减少0.54%。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111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5,972,000股,涉及人数为326人,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65%,回购价格为9.76元/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1日期间,在内部宣传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3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并于2023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5、2024年6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6、2024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并拟对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监事会对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解除限售名单、拟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7、2024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剩余部分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同时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5,871,000股并全部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注销完成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1,000股。

  (2)因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回购注销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本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若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本着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角度出发,结合激励对象的意愿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并回购注销剩余尚未解除限售之限制性股票,同时与之配套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鉴于公司拟终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他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71,000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72,000股。

  2、回购价格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21,265,87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0,454,979股后的股本910,810,8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4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前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4月26日实施完毕。

  经调整后: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10.00元/股-0.24元/股=9.76元/股。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58,286,720元,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4、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2-00015号)。

  5、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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