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195)后,2024年11月6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
● 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195)后,2024年11月6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近期公司股票波动较大,现对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变化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8,989,156.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19,124,196.35元。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生猪存栏47.51万头。公司积极推动生猪养殖产能优化工作,合理调整养殖布局、规模与品种结构,后续将继续坚持“稳字当头、持续降本”的策略,集中资源发展优势产能,务实经营发展目标,切实推进降本工作。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非洲猪瘟等疫病风险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024年2月2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福建大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舟集团”或“申请人”)的《通知书》,申请人因公司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同日,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收到债权人大舟集团的《通知书》,申请人因傲农投资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傲农投资进行重整的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和《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州中院”)送达的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漳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傲农投资转发的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芗城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闽0602破申1号),芗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大舟集团对傲农投资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傲农投资重整管理人于2024年6月6日通过网络形式召开傲农投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有关债权人表决事项均获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2日、2024年6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控股股东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4)。
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网络形式召开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有关债权人表决事项均获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4日、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4)闽06破申59号):鉴于大舟集团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但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由,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漳州中院于5月17日立案进行审查,如公司及股东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公司及股东均未向漳州中院就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提出异议。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若有)工作,有序化解上市公司债务危机及退市风险,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并于2024年5月27日发布《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0)。截至报名期限届满,共有9家意向投资人(联合体视为一家)提交报名材料,其中7家意向投资人按要求缴纳5,000万元报名保证金,经初步审查,最终3家意向投资人符合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条件。
为有序推进傲农生物(预)重整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根据傲农生物预重整进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和遴选企业破产服务信托受托人(以下简称“信托受托人”),并发布《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信托受托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信托受托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傲农投资转发的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闽0602破1号),芗城法院准许傲农投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延长时间至2024年12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延期提交控股股东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2)。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临时管理人《傲农集团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告知函》:公司及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合称傲农集团)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委员会根据《傲农集团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规则及评分细则》依法评审,确认泉发外贸联合体(成员包括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粮食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等)为傲农集团重整中选投资人。后续,临时管理人将与中选投资人及联合体内全部成员开展重整投资协议磋商及签订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控股股东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9)。
2024年9月30日,公司临时管理人和公司分别与泉发外贸联合体成员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谷味德食品有限公司、湖北省粮食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宏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晋江永初贸易有限公司等投资人签署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5)。截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已足额收到重整投资人泉发外贸联合体成员14家投资人(和/或其的指定主体)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支付的投资保证金21,598.50万元。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闽06破申59号)和《决定书》((2024)闽06破107号)。漳州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并公告通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申报重整债权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3)和《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4)。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对上市公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通知》,决定对公司股票同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通知》,决定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且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