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泉州市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9,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47%;睿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319,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646%。
● 内部股份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家庭资产配置及分配需要,睿智投资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王丹萍,转让数量不超过4,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961%。
● 本次转让涉及的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不涉及面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
一、内部股份转让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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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转让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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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股份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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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睿智投资的股东之一为公司副董事长陈加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陈加贫承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睿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丹萍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何时实施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转让计划涉及的权益变动系睿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内转让股份,不涉及面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睿智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
3、本计划涉及的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战略、业务模式、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