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11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提名廖木枝先生、廖创宾先生、钟木添先生、林军平先生、徐俊雄先生、蔡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邹志波先生、郭剑先生、解浩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春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全体监事讨论,同意提名股东代表廖洪槟先生、翁璇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4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廖木枝先生、廖创宾先生、钟木添先生、林军平先生、徐俊雄先生、蔡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邹志波先生、郭剑先生、解浩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邹志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邹志波先生和解浩然先生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郭剑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公司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林天海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廖朝理先生、林天海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廖木枝:男,1946年出生,中国国籍。2002年至2006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至2020年5月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至2017年兼任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
廖木枝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0,000股,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878,794股,其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31,518,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廖创宾先生为父子关系、董事及副总经理林军平先生为翁婿关系。除此之外,廖木枝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廖创宾: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至2006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2007年起历任汕头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13年起历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现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广东潮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2009年被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聘为《钻石分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特邀专家。2020年1月被聘为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检验评价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
廖创宾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21,690股,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09,636股,其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7,831,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木枝先生为父子关系、董事及副总经理林军平先生为姻亲关系。除此之外,廖创宾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钟木添: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2002年至2006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
钟木添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12,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除此之外,钟木添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林军平:男,1972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至2006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生产总监、生产事业部总经理,2005年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起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梵迪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潮宏基国际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生而闪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珠宝行业协会副会长。
林军平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000股,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247,146股,其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3,355,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木枝先生为翁婿关系、董事长及总经理廖创宾先生为姻亲关系。除此之外,林军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徐俊雄: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1年入职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梵迪珠宝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潮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潮宏基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潮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前海潮尚臻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菲安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菲安妮(亚太)有限公司董事、卓凌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生而闪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俊雄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蔡中华:男,1967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2004年至2006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兼任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蔡中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0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邹志波: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历任汕头大学财务处处长、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财务总监、汕头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汕头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长、汕头百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汕头市天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汕头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岗位。现任汕头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
邹志波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邹志波先生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郭剑: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曾任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等岗位。现任北京知漾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知光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第一需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军科正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艾科优美医学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向量人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和恒(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资深合伙人。
郭剑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郭剑先生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郭剑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解浩然: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曾任和君咨询集团合伙人,主要从事企业文化与领导力等领域的研究、咨询与培训工作。现任北京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大日广业(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解浩然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解浩然先生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4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股东代表廖洪槟先生、翁璇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现任监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廖洪槟: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2015年至2022年1月担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主管职务,2022年2月脱产进修学习,现任公司监事。
廖洪槟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87,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除此之外,廖洪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翁璇晖: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4年起历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促销策划主任、总裁秘书、运营发展部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经理、臻宝博物馆商务副馆长。
翁璇晖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度临时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讨论并现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龙慧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龙慧妹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龙慧妹: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1年起历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主管、行政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汕头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现任公司监事、工会主席,汕头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龙慧妹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于2024年11月6日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应分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20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5073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5
2、投票简称:潮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上述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请在表决情况的相应栏中填写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