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编号:临2024-072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三季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周五)下午2:00-3: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angyang@conbaphar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2:00-3:00举行2024年三季报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周五)下午2:00-3: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罗国良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谌明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金祖成先生,独立董事牛宇龙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5日下午2:00-3: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angyang@conbaphar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陈芳、汪鸯
联系电话:0571-87774828、0571-87774827
邮件:wangyang@conbaphar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4-073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以审议有关议案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有关议案,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临2024一075号《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的授权,鉴于截至目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已有49名人员因离职、任职变化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行权条件,其中包括公司原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应春晓女士和原党委委员、副总裁袁振贤女士,还包括于2024年8月选举产生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的2名监事胡夏平女士、王栋先生,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651.8万份需由公司注销;以及第一个考核年度中有1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80%,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0%,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5.12万份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同意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56.92万份。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因董事吴律文、王桃芳属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项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临2024一076号《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条件的487名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33.16万份。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因董事吴律文、王桃芳属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项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4-07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参加审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有关议案,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已有49名人员因离职、任职变化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行权条件,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651.8万份需由公司注销;以及第一个考核年度中有1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80%,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0%,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5.12万份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公司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56.92万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相关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48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2,233.16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4-075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的授权,鉴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已有人员因离职、任职变化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行权条件,以及根据第一个考核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能100%行权的情形),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共计656.92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9月15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并于2022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统称: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2-046、临2022-047、临2022-048)
(二)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企业微信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和审核情况发表了无异议意见,并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2-059)
(三)2022年10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同日,公司还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63、临2022-064)
(四)2022年11月10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2-068、临2022-069)
(五)2022年11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要素为:
1、股票期权简称:康恩贝期权;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代码:1000000270、1000000271、1000000272;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6,247.5万份;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人数:537人;
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13元/股。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2-076)
(六)2023年6月21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13元/股调整为3.9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3-041)
(七)2023 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0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授予752.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3-064)
(八)2023年11月28日,公司在中登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要素为:
1、股票期权简称:康恩贝期权;
2、预留股票期权的代码:1000000535、1000000536、1000000537;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数量:752.5万份;
4、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人数:103人;
5、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5.27元/股。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3-071)
(九)2024年7月22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98元/股调整为3.78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27元/股调整为5.07元/股。公司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4-049)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相关权限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事宜。
(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依据
公司拟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共计656.92万份,具体如下:
1、因劳动关系变更不具备行权条件的情形
《激励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对激励对象如出现以下情况作了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或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其已经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已有47名人员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行权条件,其中包括公司原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应春晓女士和原党委委员、副总裁袁振贤女士等,该等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
2、因担任监事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情形
《激励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对激励对象如出现以下情况作了规定:“若激励对象成为独立董事、监事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的人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已经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在六个月内行使完毕,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由于胡夏平女士、王栋先生于2024年8月经选举后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
3、因2022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影响行权比例的情形
《激励草案》“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对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作了规定:“按照公司现行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对应的行权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按照本计划规定未能全部或部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经统计,公司第一个考核年度(2022年)中有1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80%;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0%;其余474名人员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100%。上述激励对象不能100%行权的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注销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登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已有49名人员因离职、任职变化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行权条件,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651.8万份需由公司注销;以及第一个考核年度中有1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80%,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0%,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5.12万份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公司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56.92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已就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4-076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1、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233.16万份
2、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487名激励对象办理数量为2,233.1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9月15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2、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企业微信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和审核情况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3、2022年10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份股票期权。
4、2022年11月10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5、2022年11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要素为:
股票期权简称:康恩贝期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代码:1000000270、1000000271、1000000272;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6,247.5万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人数:537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13元/股。
6、2023年6月21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13元/股调整为3.9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23 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0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授予752.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8、2023年11月28日,公司在中登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要素为:
股票期权简称:康恩贝期权;
预留股票期权的代码:1000000535、1000000536、1000000537;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数量:752.5万份;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人数:103人;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5.27元/股。
9、2024年7月22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98元/股调整为3.78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27元/股调整为5.07元/股。公司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三)本次激励计划历次调整情况
1、2023年6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13元/股调整为3.98元/股。
2、2024年7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98元/股调整为3.78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27元/股调整为5.07元/股。
(四)历次行权情况
无。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的授权,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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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离职、任职变化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情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予以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11月10日
(二)行权数量(调整后):2,233.16万份
(三)行权人数(调整后):487人
(四)行权价格(调整后):3.78 元/份
若后续在行权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七)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7日间的交易日,遇自主行权要素发生变化或下述期间暂停行权。下述期间包括: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相关规定对行权后的股份进行交易外,其他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目前公司尚未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并明确具体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期间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八)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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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变动说明:
1、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披露的临2024-064号《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以上名单中单独列示。
2、截至目前,激励对象中已有人员因离职、职务变动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行权条件,以及根据第一个考核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能100%行权的情形),公司拟注销相关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56.92万份。(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2024一075号《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上表所列的可行权数量以中登公司实际登记确认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未发生《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经董事会确认公司层面行权条件已成就。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537名激励对象中,除49名人员因离职、任职变动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行权条件,以及第一个考核年度中有1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80%,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0%外,其他474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100%。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487名。
(三)上述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487名激励对象共计2,233.16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事宜。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并已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关于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