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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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0)、《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2.8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购买的最高价为19.88元/股,最低价为17.2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554,711.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购买的最高价为19.88元/股,最低价为14.3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474,831.2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