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创业街65号长飞光纤总部大楼2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2日
至2024年1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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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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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股东回执(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股东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回执、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股东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9:00-11:30,14:30-16:30
(三) 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9号董事会办公室
如以电子邮件登记,请将相关资料发送至xiongjun@yofc.com或chentan@yofc.com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军 陈坦
电 话:+86-27-6878 9088
电子邮箱:xiongjun@yofc.com chentan@yofc.com
(二) 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回执
报备文件
1、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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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回执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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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以前(含当日)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于出席会议时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