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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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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3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6日,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351,3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6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6.73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78.7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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