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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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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4-062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10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4-061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内容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实业”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8)。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情况

  近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同意向公司提供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

  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资金为祥和实业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为更好的开展回购股票相关工作,与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提升公司价值。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7,000万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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