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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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万元,以不超过人民币28.56元/股的价格进行股份回购,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以及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8,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96元/股,最低价为12.0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18,864.1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