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集团”)通知函,黄酒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黄酒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黄酒集团的通知函,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3.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增持前,黄酒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34,624,1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1%。
4.前 12 个月内增持计划披露及实施情况:无。
5.前 6 个月内减持情况:无。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增持目的: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2. 增持金额:本次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3. 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的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 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届时将及时通知是否顺延实施。
5. 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 资金来源:增持资金为黄酒集团自有资金与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简称“工商银行绍兴分行”)与黄酒集团于 2024 年 10 月31日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东增持借款合同》。
7. 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与金融机构签署增持借款合同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工商银行绍兴分行与黄酒集团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东增持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用途:合同项下借款由黄酒集团用于支付增持交易价款。
2.借款金额和期限:借款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不超过1.05亿元。借款期限为 12个月。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黄酒集团实施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1.黄酒集团出具的增持股份《通知函》;
2.工商银行绍兴分行与黄酒集团签署的《上市公司股东增持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