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4日期间的20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福蓉转债”当期转股价10.86元/股的130%(即14.12元/股)。若在未来1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14.12元/股,将触发“福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福蓉转债”。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6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4,00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公司债券简称“福蓉转债”,债券代码“113672”。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4年1月24日至2029年7月1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2.25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10.86元/股。
二、“福蓉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4日期间的20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福蓉转债”当期转股价10.86元/股的130%(即14.12元/股)。若在未来1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14.12元/股,将触发“福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福蓉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福蓉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决定本次是否赎回“福蓉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