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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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以不超过人民币17.43元/股(含本数)的回购价格,以自有资金回购本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4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6%,购买的最高价为13.56元/股,最低价为12.8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9,835,472.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2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的比例为2.34%,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56元/股,最低价为11.7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86,666.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