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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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兆易创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1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1亿元,该笔借款将专项用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24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58%,购买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89.6元/股,最低价格为人民币81.51元/股,支付回购金额为人民币64,764,788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7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62%,购买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89.6元/股,最低价格为人民币75.7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0,394,88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尚未届满,公司将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增强投资者信心。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