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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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3个月内。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33元/股(含),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2024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4.33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6.33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9日和2024年10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方大炭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方大炭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3)和《方大炭素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7,357.24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1%,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7,776.5449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