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张弢、欧洪先、李盘生、罗天友、吴素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弢、欧洪先、李盘生、罗天友、吴素叶(以下简称“五名股东”)计划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近日,公司收到五名股东通知,本次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五名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张弢、欧洪先、李盘生、罗天友、吴素叶、欧少兰、邓剑雄七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827,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五名股东由于个人原因,未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实施股份减持。
(二)五名股东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五名股东的减持计划此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五名股东因个人原因未实施减持,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五名股东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表》。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