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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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6日和2024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67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及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人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34)、《三人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8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披露的《三人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07,94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2,524,935股的比例为0.8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50元/股,最低价为24.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3,869.68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披露的《三人行: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4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707,949股,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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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表格中,本次回购前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7月15日)收市后股本结构为准。本次拟注销后的股份总数是以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总股本212,524,935股减去拟注销的1,707,949股得出。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2:本次回购期间,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相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62,316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三人行: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共回购股份1,707,949股,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