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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1279         证券简称: 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84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续 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5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2日、2024 年 2 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于2024年 5 月20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报告书,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70 元/股。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5 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62,8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6%,最高成交价为16.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2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902,888.47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签署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四、公告日前12个月内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金额共计3,5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五、备查文件

  1、《信银理财日盈象天天利165号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说明书》;

  2、《银行理财购买回单》。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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