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0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守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履行邀请招标选聘程序,同意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3)。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1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亚敏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履行邀请招标选聘程序,同意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2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2、2023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履行邀请招标选聘程序,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79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9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5人
业务信息: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万斌,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祖立,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颖,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斌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万斌、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祖立、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颖、项目质量复核人姚斌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为25万元),相较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8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为48万元)减少14.56%。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大华国际,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履行邀请招标选聘程序,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前任及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进行沟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组织此次年度审计业务的邀请招标事项,经审慎评审,根据评分结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标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候选人。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前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3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50
2、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8日下午14:50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1、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6日、2024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11月15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话:0755-25865177
(4)传真:0755-25865538
(5)邮箱:public@chitwing.com
(6)联系人:叶亚敏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5
2、投票简称:捷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委托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
注:
1、每个项目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