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0 证券简称:隧道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按照相关会计规定,计算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要扣除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或利息及限制性股票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也应扣除其他权益工具的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以衡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亚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以衡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亚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以衡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亚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4-049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债券代码:115633 债券简称:23隧道K1
债券代码:115902 债券简称:23隧道K2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公司香港分公司中标项目申请开立境外账户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4-050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债券代码:115633 债券简称:23隧道K1
债券代码:115902 债券简称:23隧道K2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召集、召开情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根据《证券法》第82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第2号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20 证券简称:隧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债券代码:115633 债券简称:23隧道K1
债券代码:115902 债券简称:23隧道K2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大连路118号隧道股份大连路基地6楼英豪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分别请鉴于2024年8月28日、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37)、《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38)、《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4-039)、《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47。)
2、特别决议议案: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全体股东应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当日下午14:00-14:30,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的,应携带委托人股东账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前往会议地点办理参会登记签到手续。为保证会议正常进行,14:3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1099号邮编:200032
联系电话:021-65419590 传真:021-65419227
联系人:单瑛琨先生
(二) 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根据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下发的沪重组办〖2002〗001号文《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精神,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一)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