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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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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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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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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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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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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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余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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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余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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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余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35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36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