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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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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5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珠海汉虎纳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虎纳兰德”)实施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汉虎纳兰德持有公司股份4,679,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75%,其一致行动人中资融信汉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珠海汉虎华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虎华金”)持有公司股份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5%、珠海高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灵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93%。汉虎纳兰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99,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73%,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收到股东汉虎纳兰德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珠海汉虎纳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证券账户名称暂未做变更。

  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5%以上的合伙人如下:

  ■

  (二)珠海汉虎华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珠海汉虎华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5%以上的合伙人如下:

  ■

  (三)珠海高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珠海高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5%以上的合伙人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24年10月17日,汉虎纳兰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349,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85%。汉虎纳兰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499,95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4.9973%。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注1:本次权益变动为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集合竞价完成后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注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实施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汉虎纳兰德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汉虎纳兰德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高凌信息

  股票代码:68817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珠海汉虎纳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88号641办公-A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珠海汉虎华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02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珠海高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88号1622办公-2房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自上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今,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珠海汉虎纳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证券账户名称更新正在办理中。

  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5%以上的合伙人如下:

  ■

  (二)珠海汉虎华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珠海汉虎华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5%以上的合伙人如下:

  ■

  (三)珠海高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珠海高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5%以上的合伙人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珠海汉虎华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珠海高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珠海汉虎华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高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均系中资融信汉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系珠海义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资融信汉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与珠海义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均系杨炜岚,因此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珠海高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汉虎华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减持计划,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公告称持有本公司股份5,028,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8660%;)的股东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727,80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660%)。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本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高凌信息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注1:本次权益变动为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集合竞价完成后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注2: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部分数据加总后有尾差。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24年10月17日,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349,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85%。本次减持后,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高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汉虎华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6,499,95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4.9973%。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数为基础测算。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6月21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01.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0%。除前述减持及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杨炜岚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珠海汉虎华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杨炜岚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盖章):珠海高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胡瑜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17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珠海汉虎纳兰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杨炜岚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珠海汉虎华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杨炜岚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盖章):珠海高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胡瑜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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