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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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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3.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6人,视频参会董事4人,授权委托参会董事3人,其中:副董事长孙晓峰先生和独立董事李东方先生、崔军先生、卢相君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副董事长何俊岩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长李福春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刘树森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于来富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邢中成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刘继新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7名监事、7名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监管备案和工商登记变更等工作。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废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公司1118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1)。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修订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修订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3.会议应出席监事8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监事8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7人,副监事长李斌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监事王劲松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监事长杨树财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张羽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张羽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张羽女士,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称号。曾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高级项目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高级项目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张羽女士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及其他持有东北证券5%以上股份股东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北证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3由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提交,其他议案均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029)、《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030)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议案3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关于议案1、议案3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31日8:30-17:00期间

  3.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需持有文件: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韩沛轩、刘泓妤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政编码:130119

  (4)联系电话:(0431)81333281、85096807

  (5)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6)电子信箱:000686@nesc.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6”,投票简称为“东证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表决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1月1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划“√”,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

  二、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 有权 /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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