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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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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4-039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26,000万元。其中,拟以账面值不高于26,000万元应收款项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21,000万元,以账面值不高于6,200万元应收款项办理无追索权的保理融资5,000万元。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融资,融资比例不低于80%,融资成本不超过4.5%,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保理融资业务的期限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15:00在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4-04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

  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26,000万元。其中,拟以账面值不高于26,000万元应收款项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21,000万元,以账面值不高于6,200万元应收款项办理无追索权的保理融资5,000万元。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融资,融资比例不低于80%,融资成本不超过4.5%,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保理融资业务的期限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2.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成金服”)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原则履行相关义务。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11,000万元。前述保理融资事项与本次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宁夏道1088号-1-205室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刚善

  成立日期:2018年7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DFA24M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华能云成保理公司资产总额101,530.95万元,负债总额80,430.91万元,净资产21,100.04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972.62万元,利润总额3,418.70万元,净利润2,565.50万元。

  3.关联关系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云成金服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26,000万元。其中,拟以账面值不高于26,000万元应收款项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21,000万元;拟以账面值不高于6,200万元应收款项办理无追索权的保理融资5,000万元。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融资,融资比例不低于80%,融资成本不超过4.5%,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保理融资业务的期限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融资成本不超过4.5%。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以其部分应收款项向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业务,云成保理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应收款项融资、应收款项管理、应收款项催收等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26,000万元。其中,拟以账面值不高于26,000万元应收款项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21,000万元;拟以账面值不高于6,200万元应收款项办理无追索权的保理融资5,000万元。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融资,融资比例不低于80%,融资成本不超过4.5%,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保理融资业务的期限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8,2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名称及编码

  ■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二)披露情况: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5日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昭营

  联系电话(传真):025-87730881

  电子邮箱:IR@xntsgs.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邮编:210000)

  6.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0”,投票简称为“新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无转委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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