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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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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4-036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补选董事的相关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目前董事会成员共8人,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股东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洪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本次增补的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被提名人刘洪波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名刘洪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洪波先生简历

  刘洪波先生: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政工师。曾任湖南省石化厅主任科员、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湖南海利株洲公司董事及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2012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4-037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洪波先生的辞职申请,因公司管理层分工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洪波先生仍在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刘洪波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经公司董事长肖志勇先生提名,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蒋祖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蒋祖学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蒋祖学先生简历

  蒋祖学,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本公司试验工场财务科科长,湖南海达化工农药厂总会计师、财务科科长,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法规审计部经理,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部长、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利试验工场党总支书记等职务;2007年2月起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12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连续五次荣获湖南省上市公司“优秀财务总监”称号。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蒋祖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4-038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17号,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4-035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9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肖志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洪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名刘洪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择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湖南海利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蒋祖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湖南海利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简历:

  刘洪波先生简历

  刘洪波先生: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政工师。曾任湖南省石化厅主任科员、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湖南海利株洲公司董事及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2012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蒋祖学先生简历

  蒋祖学,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本公司试验工场财务科科长,湖南海达化工农药厂总会计师、财务科科长,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法规审计部经理,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部长、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利试验工场党总支书记等职务;2007年2月起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12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连续五次荣获湖南省上市公司“优秀财务总监”称号。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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