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有公司股份214,724股(占公司当前股份0.04%)的股东及监事褚莹,拟减持不超过5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以上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25年1月28日。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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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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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 20日内将收益交给发行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