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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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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新材料基金增加
有限合伙人暨份额变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新材料基金增加

  有限合伙人暨份额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参股新材料基金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合鑫材基金”)《关于增加有限合伙人暨份额变动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创合鑫材基金普通合伙人厦门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增认缴出资5,000万元,现有限合伙人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新增认缴出资8,000万元,有限合伙人厦门集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由3亿元缩减至1.2亿元。同时创合鑫材基金接纳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新有限合伙人并新增认缴出资5,000万元。其余合伙人认缴出资份额及比例不变。

  本次变动后,创合鑫材基金合伙人及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创合鑫材基金已完成实缴出资到位44亿元。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拟

  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稀土”)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前提下,拟筹划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即“新三板”)挂牌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龙稀土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可祥

  注册资本:247,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3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115791410XF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福建省长汀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

  经营范围:稀土化合物及稀土金属产品、发光材料、钕铁硼磁铁合金、钕铁硼磁体以及其他稀土深加工产品、钛酸钡及其相应的电子材料、新材料生产、加工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及相应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技术咨询;电镀、电镀加工;电镀、检测等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销售;稀土、环境、化工材料、废料及产品的检验;稀土类检测技术咨询及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

  (三)财务状况

  金龙稀土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上表数据为金龙稀土合并报表口径。

  二、挂牌方案的主要内容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前提下,金龙稀土拟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主办券商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金龙稀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后,股东所持股份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规定进行公开转让。金龙稀土本次挂牌不涉及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本次挂牌后不会稀释金龙稀土现有股东所持股权。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班子及其授权人士负责本次挂牌筹划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全国股转公司及其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沟通征询意见,编制、变更本次挂牌方案,代表公司行使在金龙稀土的股东权利,按全国股转公司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公告等。

  三、挂牌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金龙稀土拟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金龙稀土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营,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借助资本市场做强做优,增强核心竞争力。

  金龙稀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后,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对金龙稀土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公司持有资产的价值,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经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有利于金龙稀土进一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拓宽资本渠道,助力其业务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上市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对其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运作产生重大影响。会议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拟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金龙稀土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申请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在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侯孝亮先生、吴高潮先生、谢小彤先生、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或中止发行。

  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并对前述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高效、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并授权公司总裁班子及其授权人士负责本次挂牌筹划工作。

  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并对前述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有利于金龙稀土进一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拓宽资本渠道,助力其业务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上市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对其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运作产生重大影响。会议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拟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公告:临-2024-072《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九江金鹭现有模具材料产线搬迁改造并新增年产200吨产能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金鹭”)投资3,646.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086.50万元),进行现有模具材料产线搬迁改造并建设新增年产200吨产能项目。该项目预计于2025年底建成投产(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项目达产后,九江金鹭模具材料的产能由原300吨/年增至500吨/年。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九江金鹭投资建设年产2亿片数控刀片基体厂房并新增年产5500万片数控刀片基体产能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九江金鹭投资25,7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4,267万元),建设年产2亿片数控刀片基体(即原“刀片毛坯”)厂房并新增年产5,500万片数控刀片基体产能项目。其中,厂房及辅助设施预计于2026年第一季度末建设完成,新增5,500万片数控刀片基体产能将根据市场情况于2028年第一季度前陆续投产(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项目达产后,九江金鹭数控刀片基体产能将由原9,500万片/年增至1.5亿片/年。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厦门钨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议案》。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的内控体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特制定《厦门钨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告:临-2024-07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三、四项议案涉及的投资建设项目系按照现行情况进行测算,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因素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或不达预期,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以上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翔先生主持,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在关联监事李翔先生、陈光鸿先生、陈芬清女士、聂鑫森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或中止发行。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

  详见公告:临-2024-072《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7日

  至2024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0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一)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或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月1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2层董秘办公室

  邮编:361009

  联系人:苏丽玉

  联系电话:0592-5363856     传真:0592-536385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厦门钨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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