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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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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129,9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统一授权董事长陈民先生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会议。上述授信、担保的授权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其中公司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河南华冠养元饮料有限公司、临颍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为授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颍分行的上级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河南华冠养元饮料有限公司、临颍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颍分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河南华冠养元饮料有限公司、临颍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资产状况良好,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河南华冠养元饮料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0年06月04日

  2.  注册地点: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纬一路与经一路交汇处东北角

  3.  法定代表人:陈民

  4.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  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否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临颍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1年04月25日

  2.  注册地点: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纬一路与经一路交汇处

  3.  法定代表人:陈民

  4.  注册资本:6,258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马口铁三片罐、金属容器、易拉罐制品的生产与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6.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  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否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

  3.担保最高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4.担保的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3,64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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