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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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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5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锐新先生召集,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9月13日在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4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锐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选举林锐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6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450,969,159股减至450,919,159股,注册资本由450,969,159元减至450,919,159元。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万达广场A座46楼,邮政编码:410005;

  2、联系人:丰文姬,涂卓;

  3、联系方式:

  (1)邮箱:ir@jinzaifood.com.cn;

  (2)电话:0731-89822256;传真:0731-89822256;

  (3)申报时间:2024年9月14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8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决,会议选举李拓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一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拓女士,1992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7年至2018年就职于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员。2019年至今历任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员、审计主管,现任公司审计主管。

  截止本公告日,李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拓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李拓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拓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4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劲松先生召集,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9月13日在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4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劲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选举周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周劲松,委员:周劲松、丰文姬、周浪波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周浪波,委员:周浪波、陈慧敏、沈清武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嘉瑶,委员:陈嘉瑶、周浪波、丰文姬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陈慧敏,委员:陈慧敏、陈嘉瑶、刘特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劲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特元、丰文姬、康厚峰、苏彻辉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丰文姬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届满时止。

  丰文姬女士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1-89822256

  传真号码:0731-89822256

  电子邮箱:ir@jinzaifood.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康厚峰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同意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涂卓先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涂卓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1-89822256

  传真号码:0731-89822256

  电子邮箱:ir@jinzaifood.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周丽女士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7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等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组成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周劲松(董事长)、刘特元、丰文姬、沈清武

  2、独立董事:周浪波、陈慧敏、陈嘉瑶

  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周浪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中未有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林锐新(监事会主席)、罗维

  2、职工代表监事:李拓

  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周劲松

  2、副总经理:刘特元、丰文姬、康厚峰、苏彻辉

  3、财务总监:康厚峰

  4、董事会秘书:丰文姬

  5、证券事务代表:涂卓

  6、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刘周丽

  7、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述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秘书丰文姬、证券事务代表涂卓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换届离任情况

  1、董事吴宣立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2、独立董事刘纳新因任期满6年,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周劲松,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2年8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起涉足风味休闲食品行业,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副会长、湖南省休闲食品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岳阳市工商联副主席。曾荣获全国食品工业科技创新领军人物、中国特色风味食品制作技艺传承人、食品工业营养健康行动核心领导者、湖南十大创业型诚信企业家、岳阳市产业领军人才、岳阳市科学技术二等奖、岳阳市道德模范、杰出岳商等荣誉。

  截至本日,周劲松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172,325,527股,与持有公司36,210,240股份的股东李冰玉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刘特元,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6年12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至2009年任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2年任湖南省俏嘴巴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4月起担任劲仔食品董事,2017年1月至今,担任劲仔食品董事、副总经理。曾荣获全国食品工业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等荣誉。

  截至本日,刘特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746,931股,与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丰文姬,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88年10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历任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6月起担任劲仔食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1月至今,担任劲仔食品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日,丰文姬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700,000股,与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康厚峰,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82年4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2007年3月至2015年9月历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经理、高级经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会计机构负责人。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日,康厚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苏彻辉,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77年8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5月至2010年7月任岳阳市天正门窗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8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北海市劲仔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日,苏彻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612,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1、涂卓,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89年5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7月至2013年10月曾任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物流营运主管,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曾任中交兴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营主管,2014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涂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涂卓先生亦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周丽,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89年1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先后就职于深圳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审计主管、审计经理,现任公司审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目前,刘周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6,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周丽女士亦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3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劲松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46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6名,代表股份数量272,720,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的60.9215%。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30,295,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的51.444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42,425,5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的9.4772%。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人,代表股份42,425,54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的9.47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人,代表股份42,425,54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的9.4772%。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9个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3,617,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4%;反对10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1%;弃权12,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相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305,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9%;反对10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7%;弃权12,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2,597,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0%;反对1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弃权17,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302,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05%;反对1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4%;弃权17,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2,597,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0%;反对1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15,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302,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05%;反对1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9%;弃权15,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2,649,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9%;反对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10,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354,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4%;反对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1%;弃权10,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2,700,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4,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405,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1%;反对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5%;弃权4,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2,688,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9,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393,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9%;反对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7%;弃权9,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1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劲松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338,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42,043,78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02%。

  表决结果为当选。

  7.02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特元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71,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41,976,166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08%。

  表决结果为当选。

  7.03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丰文姬女士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318,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42,023,766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0%。

  表决结果为当选。

  7.04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清武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319,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42,024,58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49%。

  表决结果为当选。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01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浪波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35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42,064,36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87%。

  表决结果为当选。

  8.0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嘉瑶女士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362,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8%。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42,067,66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64%。

  表决结果为当选。

  8.03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慧敏女士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318,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42,023,77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0%。

  表决结果为当选。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林锐新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32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42,033,762,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65%。

  表决结果为当选。

  9.02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罗维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71,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41,976,568,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17%。

  表决结果为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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