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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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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4-040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一)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泽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40人,代表股份1,155,206,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4996%。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737人,代表股份376,321,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539%。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780,791,3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835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734人,代表股份374,415,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663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5,067,5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9%;反对60,2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2%;弃权79,2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9%,该议案通过。

  (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柳思佳、李垚林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4-041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二)以现场及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9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其中监事吴筠、卢双成以通讯方式表决,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方式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参会监事共同推举王焕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同意王焕文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焕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附:

  王焕文先生简历

  王焕文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

  2009年3月至2023年11月历任航空工业昌飞公司财务审计部总审计师,航空工业昌飞公司纪检监察与审计部总审计师兼副部长、审计处处长,航空工业昌飞公司纪检委员、纪检监察与审计部党支部书记、总审计师,北京云湖时代会议有限公司副总审计师兼计划财务部经理,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副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审计法律部部长。2023年12月至今任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焕文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焕文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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