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9月5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股普通股股票44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16%,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4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3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375,905.5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 8.9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0)。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股普通股股票44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16%,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4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3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375,905.5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