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4-临041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5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0530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赵晓宏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3人,代表股份4,652,541,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9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87,525,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0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2,365,015,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8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人,代表股份498,033,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人,代表股份498,033,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15%。
3.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赵晓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90,230,297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6,226,090股。
(2)选举孙珂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88,942,965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4,938,758股。
(3)选举袁宏词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88,879,359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4,875,152股。
(4)选举朱旭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88,879,370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4,875,163股。
(5)选举姜德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88,879,371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4,875,164股。
(6)选举董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88,879,463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4,875,256股。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蔡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88,879,348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4,875,141股。
(2)选举张骥翼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88,891,457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4,887,250股。
(3)选举李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88,890,456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4,886,249股。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周岛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89,297,367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5,293,160股。
(2)选举姚成豪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789,080,190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5,075,983股。
(3)选举刘永欣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88,879,563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4,875,356股。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惠燕、赵婉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4-临042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通知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赵晓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赵晓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晓宏
委 员:孙珂、姜德华、蔡进、张骥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晓宏
委 员:袁宏词、蔡进、张骥翼、李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蔡进
委 员:姜德华、董杨、张骥翼、李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4.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军
委 员:姜德华、董杨、蔡进、张骥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孙珂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孟君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爽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谢岚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英男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八)关于公司与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上合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物流上合(青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
为积极推进公司“十四五”战略落地,聚焦铁路综合物流主业开拓中欧班列市场,加快向综合物流方向转型发展,公司与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上合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近日签署了《中物流上合(青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中物流上合(青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新设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1,500万元,持股比例30%,资金来源为自筹。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上合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物上合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2024-临046)。
(九)关于修订《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十)关于所属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中铁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油料”)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利用自有资金,在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额度内(任一时点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套期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与成品油价格高度相关的原油期货,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交易,实现对成品油存货敞口的价格风险管理,规避成品油价格波动风险,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4-临047)。
(十一)关于审议《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拟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注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
本次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工作安排,为提高效率,保证本工作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以上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24-临048)。
(十三)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获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外,公司董事会还听取了经营管理层《关于2024年上半年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事项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动态监测职工工资有关指标执行情况的汇报》。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6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孙珂先生,生于1979年,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建设事业部综合处副处长;铁路建设事业部业务管理处处长;铁路建设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业务管理处处长、供应监造处处长;经营开发部副部长;中国铁路物资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
2.朱旭先生,生于1967年,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中铁现代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京沪办副主任,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物流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国铁路物资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中铁油料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
3.谢岚女士,生于1979年,中共党员,会计硕士,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0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等职务。
4.孟君奎先生,生于1973年,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企划部部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天津津河电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利通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5.张英男先生,生于1979年,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2002年参加工作,历任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书记员;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中国铁路物资华东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中企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部长;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爽先生,生于1972年,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95年在天津市内燃机厂参加工作,1999年起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01年起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4-临044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1.董事长:赵晓宏
2.非独立董事:孙珂、袁宏词、朱旭、姜德华、董杨
3.独立董事:蔡进、张骥翼、李军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无职工代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2024年5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临021)。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晓宏
委 员:孙珂、姜德华、蔡进、张骥翼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晓宏
委 员:袁宏词、蔡进、张骥翼、李军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蔡进
委 员:姜德华、董杨、张骥翼、李军
4.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军
委 员:姜德华、董杨、蔡进、张骥翼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周岛
2.非职工代表监事:姚成豪、刘永欣
3.职工代表监事:侯治国、卢晓斌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2024年5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临022),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2024年9月6日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2024-临045)。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经理:孙珂
2.副总经理:朱旭
3.总会计师:谢岚
4.董事会秘书:孟君奎
5.总法律顾问:张英男
6.证券事务代表:张爽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2024年9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临042)。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1898880
传真号码:010-51898599
电子邮箱:ir927@crmsc.com.cn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29层
四、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许良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李芾先生、王咏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刘亚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铁华先生、孙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全体员工对上述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推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经营发展、业务转型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4-临046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上合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物流上合(青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和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上合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四五”战略落地,聚焦铁路综合物流主业,开拓中欧班列市场,加快向综合物流方向转型发展,公司与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股份”)、青岛上合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合控股”)近日签署了《中物流上合(青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
1.公司与物流股份、上合控股共同投资设立中物流上合(青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中物上合”)。中物上合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1,500万元,持股比例30%,资金来源为自筹。
2.物流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合控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9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
法定代表人:董旭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民生物流、特种物流、制造业物流等
主要股东:中国物流集团、宏运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蜀物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尚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实际控制人:中国物流集团
2.物流股份成立于1988年1月,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809,039万元、净利润15,591万元,2023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00,739万元、所有者权益424,347万元。
3.物流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共同投资成立的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中物流上合(青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
经营范围:道路货运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进出口代理;货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保税仓库经营;物流方案的设计、咨询;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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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物上合成立后,将开展以班列和多式联运为基础,配套以仓储、装卸服务的综合物流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各方均以货币方式按股权比例缴纳出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甲方: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青岛上合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中物流上合(青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出资安排: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持股比例40%;乙方认缴出资额1,500万元,持股比例30%;丙方认缴出资额1,500万元,持股比例30%。各方认缴出资额应在合资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5年内分次同比例同期出资完成实缴。第一次出资合计2,000万元(其中乙方出资600万元),在合资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缴完成;其余出资合计3,000万元(其中乙方出资900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后,在合资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5年内分次或一次性实缴完成。
3.公司治理:合资公司设股东会,为合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2名、乙方提名2名、丙方提名1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从甲方提名的董事人选中选举产生。设监事1名,由甲方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设经理层,其中:总经理、财务总监由甲方提名,乙方、丙方各提名1名副总经理,经理层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4.协议生效:本协议在下列程序及审批成就后生效:(1)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2)各方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合示范区作为国家重点打造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公司投资设立中物上合,是参与上合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战略规划和物流产业发展趋势。
2.公司将铁路综合物流作为“十四五”期间六大业务板块之一,中物上合可以发挥上合示范区班列运营平台功能,由公司部分承揽客户对接、货源组织等工作,通过业务协同提供基于中欧班列的全程定制化多式联运服务,促进公司铁路综合物流业务发展。同时,借助上合组织在中亚等地的市场影响力,推动公司国际化布局。
3.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和非财务、长期和短期、一次性和持续性经营等造成重大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与物流股份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15万元。
九、十二个月内累计与中国物流集团(包括中国物流集团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与中国物流集团(包括中国物流集团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关联交易金额共计3,556.165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物流股份持有的安徽诚通红四方物流有限公司50%股权。
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和转型发展方向,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记录
3.中物流上合(青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4-临047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铁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油料”)经营成品油业务,长期存在现货敞口风险,为防范并降低成品油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中铁油料计划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原油期货交易,对成品油相关业务进行套期保值。
2.交易金额:任一时点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套期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9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批准中铁油料2024年度套期保值年度计划。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前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属中铁油料开展的原油套期保值业务,严格匹配日常经营现货风险敞口,与自身资金实力、风险控制能力和人员专业能力相适应,符合套期保值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相关套期保值业务仍面临政策、市场、资金、技术、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中铁油料经营成品油业务,为满足用户成品油不间断供应需求,常态化持有成品油库存,经营易受到成品油价格波动风险影响。中铁油料计划利用自有资金,选择与成品油价格高度相关的原油期货,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交易,实现对成品油存货敞口的价格风险管理,规避成品油价格波动风险,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公司和所属中铁油料已制定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严格控制期货在品种、规模及期限上与现货的风险敞口相匹配,确保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合约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存在有效风险对冲关系,从而规避商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油料将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业务执行和风险控制。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及交易场所: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原油期货。
2.资金额度:任一时点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套期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3.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4.资金来源: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审议程序
2024年9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批准中铁油料2024年度套期保值年度计划。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前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此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中铁油料存货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经营、提高财务可预测性。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2.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快速变化,期货和现货价格出现背离,可能出现无法规避价格风险情况;期货合约流动性不足无法及时平仓的风险。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市场快速变动,可能造成现金流压力,以及因未及时补足保证金被强行平仓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4.技术风险:存在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突发情况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从而造成的相应风险。
5.操作风险:由于内部流程、人员或系统不完善或操作不当,造成意外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加强对国家及行业监管机构相关政策的学习、把握和理解,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2.公司和所属中铁油料已建立规范的组织架构和内控制度体系,明确管理体系及各层级管理职责,公司总部对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垂直管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子公司配备了决策、操作、资金、风控、核算等前中后台专业人员,关键岗位分离,并建立期现结合的定期报告机制;公司仅从事与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头寸需要对应现货敞口保值需求,不开展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3.公司和所属中铁油料将合理控制套期保值的业务和资金投入规模,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资金规模严格控制在董事会批准额度内,并设置预警线和止损线。持仓过程中,将密切关注期货账户资金风险,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
4.公司和中铁油料已配置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并具备可靠的维护能力,保证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和所属中铁油料通过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合理规避存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中铁油料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交易,不以投机和违规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和中铁油料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上海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
六、备案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商品类金融衍生业务管理的通知
4.中铁油料集团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5.中铁油料集团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手册(暂行)
6.以公司名义开立的期货资金账户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4-临048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注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符合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现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与发行条件,具备注册及发行资格。
二、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申请注册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的金额、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2.发行方式
在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取得的注册额度范围内,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择机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为不超过10年期(含10年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和各期限品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由公司和承销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
中期票据:固定利率,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超短期融资券:固定利率,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含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项目建设、股权投资、补充营运资金等,具体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后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8.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采用无担保发行。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工作安排,为提高效率,保证本工作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批复,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决定、修订、实施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决定具体注册规模、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金融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申报等事宜;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发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或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6.以上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择机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是公司进一步优化财务融资结构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发展实力。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本次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4-临043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通知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周岛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周岛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4-临045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民主选举的方式选举侯治国先生、卢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9月6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侯治国先生,生于1979年,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中铁油料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石化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0年参加工作,历任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兼任兼迁西中铁矿业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铁物资集团西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铁路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中铁油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总经理等职务。
2.卢晓斌先生,生于1969年,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监事,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业务一部副经理、金属部部长、副总经理兼北京物资办事处副主任、钢材事业部副部长;北京中铁物总贸易有限公司钢材事业部钢材营销处处长;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钢材事业部钢材营销处处长钢铁事业部副部长兼任区域销售处处长;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铁路线路事业部总经理、轨道装备科技服务集团筹建组副组长;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