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捷登”)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解除
日期 | 质权人 |
江苏捷登 | 是 | 540.00 | 2.79% | 0.75% | 2024-04-24 | 2024-09-02 | 南京新华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数量
(万股) | 股份
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江苏捷登 | 是 | 540.00 | 2.79% | 0.75% | 否 | 否 | 2024-09-02 | 质押登记
手续之日 | 南京新华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融资 |
合计 | - | 540.00 | 2.79% | 0.75% | - | - | - | - | - | -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业务办理前质押股份数量
(万股) | 本次业务办理后质押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江苏捷登 | 19,370.1714 | 26.90% | 12,844.00 | 12,844.00 | 66.31% | 17.84% | 10,074.00 | 78.43% | 6,526.00 | 100.00% |
南京宇宏 | 261.8800 | 0.36% | 261.88 | 261.88 | 100% | 0.36% | 0 | 0 | 0 | 0 |
合计 | 19,632.0514 | 27.27% | 13,105.88 | 13,105.88 | 66.76% | 18.20% | 10,074.00 | 76.87% | 6,526.00 | 100.00% |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江苏捷登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江苏捷登及南京宇宏质押股份中的8,724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4.44%,占公司总股本的12.12%,对应融资余额19,67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12,09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1.60%,占公司总股本的16.80%,对应融资余额27,170万元,江苏捷登及南京宇宏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江苏捷登及南京宇宏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归还质押借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