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
东兴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丁淑洪女士和王斌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丁淑洪女士因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兴证券指派吴梅山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丁淑洪女士负责项目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光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斌先生和吴梅山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东兴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丁淑洪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吴梅山简历
吴梅山,保荐代表人、法律职业资格证,现任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曾先后负责或者参与了泰亚股份(002517)、宇瞳光学(300790)、中富电路(300814)等IPO项目,卓翼科技(002369)、金达威(002626)、齐翔腾达(002408)等再融资项目,以及赛象科技(002337)、华帝股份(002035)等资产重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