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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1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9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2021年、2023年已回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2023年已回购的股份合计9,634,742股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9,634,742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9,634,74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之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申报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10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4、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5、联系电话:0551-62672019、62652019

  6、指定传真:0551-66100530

  7、邮政编码:231200

  8、电子邮箱:xz@yifanyy.com,lilei@yifanyy.com

  9、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3日下午1:30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9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50,694,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729%。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9,244,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43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450,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9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47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2人,参加网络投票的2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464,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09%。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49,990,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2%;反对523,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1%;弃权1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0,760,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21%;反对523,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2%;弃权1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49,781,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1%;反对536,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3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0,55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52%;反对536,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1%;弃权3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50,131,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7%;反对2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28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0,901,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53%;反对2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5%;弃权28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49,836,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437,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弃权420,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0,606,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26%;反对437,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95%;弃权420,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炜律师、朱华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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