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9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泰行业轮动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场内溢价
风险提示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国泰行业轮动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场内简称:行业轮动FOF,交易代码:501220;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近期,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大幅波动,且场内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4年9月2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7101元;截止2024年9月3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785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有效申请日(T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证监会信息披露平台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操作。

  3、截止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请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溢价风险,二级市场的溢价购买会让投资者除了承担传统的市场风险外,还将承担额外的溢价成本。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关于国泰丰鑫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丰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9月4日起对国泰丰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变)。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7105,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2113。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4)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二、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及修订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的时间安排

  自2024年9月4日起,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

  附件:

  《国泰丰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

  《国泰丰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