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4-5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于2024年5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将自2024年5月20日起的6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截至目前,广晟控股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收到广晟控股集团《关于增持风华高科股份进展情况的函》,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广晟控股集团计划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实现对公司控制能力的持续提升。

  2.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含本次已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广晟控股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首次增持之日(2024年5月20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广晟控股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4年5月20日至8月19日,广晟控股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58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6%,增持均价为12.22元/股。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本次增持”期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8月19日,“本次增持前”指2024年5月20日前,“本次增持后”指2024年8月19日后(含)。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广晟控股集团承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2.本次增持不基于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不符合相关身份时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广晟控股集团《关于增持风华高科股份进展情况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