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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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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50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独立董事高素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高素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将在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及前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职责。

  高素梅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高素梅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变更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结合提名委员会的意见,董事会提名丁文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查,丁文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丁文华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丁文华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董事会同意如《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丁文华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丁文华先生同步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丁文华先生简历

  丁文华,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广播电视技术专家,长期在广播电视领域从事计算机信息处理、图像处理、信息传输、云计算/边缘计算以及人工智能应用等相关领域的研究;曾任中央电视台总工程师,现任深圳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49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独立董事高素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高素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将在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及前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职责。

  鉴于上述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结合提名委员会的意见,董事会提名丁文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如丁文华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丁文华先生同步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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