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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
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5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

  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鼎康华”)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天鼎康华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8月12日,天鼎康华在减持期限内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截至2024年8月9日,公司总股本基数为169,675,712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2,561,960股,下同。

  一、股东实施股份减持情况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取得。

  (三)减持方式: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四)减持情况:

  天鼎康华在减持期限内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天鼎康华另根据2024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在减持期限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3,200股,未超出其减持计划股份数量。

  1、股东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其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三)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其减持计划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

  (四)天鼎康华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天鼎康华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2、天鼎康华出具的《股票明细对账单》。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4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授权期限与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相同。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

  公司已将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全部予以赎回,取得收益40.4444万元,本金及收益合计人民币5,040.4444万元已全部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的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法务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含本次)

  ■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赎回后,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额度合计人民币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相关现金管理赎回凭证。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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