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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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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7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合同》中关于项目投资额、产值、税收等数据为公司预估数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投资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同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公司业务布局规划,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公司与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总额约8亿元的《投资合同》,在吉安市吉州区投资建设新能源干式变压器数字化工厂及光储充智能微网系统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本次签署的《投资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

  2、其他说明:公司与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

  乙方: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新能源干式变压器数字化工厂及光储充智能微网系统数字化工厂等项目。

  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下同),注册资本1亿元。

  3、项目预计效益:乙方项目全部达产达效后,预计实现年产值约10亿元以上,预计年实际纳税0.35亿元以上。

  (三)项目用地

  甲方同意乙方在吉州工业园区内选址约170亩按规划要求完成合计14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下同)以上厂房和行政办公等附属设施进行生产。乙方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

  (四)项目建设

  1、投资强度及税收贡献要求:乙方项目一次性动建不低于14万平方米的厂房、办公及宿舍等附属设施,2年建设期,1年装修、设备安装试生产,即预计2027年完成项目建设,2028年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投产。乙方项目2028年12月31日前实现投资约8亿元(其中新购生产设备投资约2.5亿元;投资认定以甲方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意见书为准,以下同类事项照此),乙方承诺2029年实现年实际上缴税收150万元(含出口免抵调库,但不含政府扶持资金产生的税费及个人所得税,下同),2030年实现年实际上缴税收450万元,2031年实现年实际上缴税收1,750万元以上,2032年实现年实际上缴税收2,500万元以上,2033年及之后年度实现年实际上缴税收3,500万元以上。乙方项目投产后一年内达到申报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定条件。

  2、规划设计要求:乙方根据甲方高标准、高起点的进园要求及项目生产工艺流程需要对建设地块按甲方总体规划要求设计,原则上容积率不低于1.2、建筑系数不小于40%、厂房高度不低于12米(多层厂房3层以上)。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3、项目进度要求:乙方按约170亩用地面积整体规划。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的两个月内提交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一个月内动工建设,一次性按规划批准要求动建相应厂房面积,两年内完成相应厂房建设。

  4、项目存续期要求:乙方项目必须在吉州区内注册、生产、销售、出口和纳税,且承诺项目投产后15年内注册及生产不迁离吉州区、不改变在吉州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如乙方需在吉州区出资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承接本合同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须在全资子公司成立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交全资子公司出具的追认本合同的承诺书。乙方及乙方因本项目在吉州区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均为本投资合同及其补充约定的履约方,所有权利、义务均由乙方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承担。

  (五)双方权责

  1、甲方成立项目帮扶工作组,提供全程帮扶服务,为乙方在吉州区投资项目给予全面的支持及协助。

  2、乙方项目建设及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环保、消防、安全生产、能耗等须符合园区及行业相关要求,“三废”排放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乙方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并达到企业所在行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3、乙方合法取得项目工业用地使用权后,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并确保合同约定投资额到位,项目动工后必须在两年内全部建成,三年后正式投产。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终止或停工停产长达6个月以上的(含6个月),甲方有权对项目用地按不高于实际出让价(不计息)、对其地上建筑物按市场重置成本价折旧后进行回购。

  4、乙方项目落户后不得擅自变更企业主营业务;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厂房(乙方项目向金融机构融资抵押除外);不得擅自改变出让土地的工业用地性质,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土地的使用权(乙方项目向金融机构融资抵押除外)。如有需要变更,须提前报经吉州区工业园管委会批准同意;所取得的项目建设用地只能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除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甲方的规划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否则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因情势变更确需进行全部或部分转让的,受让方只能为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对项目用地按不高于实际出让价(不计息)回购。

  5、如因乙方项目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后三年内未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土地和厂房闲置的,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将项目用地以不高于实际出让价(不计息)、其地上建筑物按市场重置成本价折旧后一并交由甲方处置。如乙方项目投产三年内实现年应税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即可确认乙方项目为正常生产经营。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基于加强公司产品布局,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本次投资建设新能源干式变压器数字化工厂及光储充智能微网系统数字化工厂。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推动公司产品整体布局,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项目目前尚处于推进阶段,未来将分阶段进行建设和投产,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和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项目的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发生变化,可能会因为资金紧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投入、完成的风险。

  (三)《投资合同》中关于项目投资额、产值、税收等数据为公司预估数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将根据《投资合同》的约定持续跟进后续履约情况,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六、备查文件

  (一)拟签署的《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7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伊戈尔”)实施存续分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立事项概况

  基于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公司决定对全资子公司顺德伊戈尔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顺德伊戈尔继续存续,其原有业务经营保持不变,同时公司将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接顺德伊戈尔原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资产及相关债务。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分立前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682430218C

  3、法定代表人:韩燕

  4、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0日

  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顺德伊戈尔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分立方案

  (一)分立方式

  本次分立采用存续分立方式,分立后顺德伊戈尔继续存续,同时新设全资子公司。

  (二)分立前后注册资本

  单位:万元

  ■

  (三)资产业务分割情况

  顺德伊戈尔保留其原有的电气设备制造、销售等相关的经营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新设公司将承接顺德伊戈尔原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资产及相关债务。

  (四)财产分割情况

  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资产分割后顺德伊戈尔和新设公司各自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债权债务分割情况

  分立后的顺德伊戈尔与新设公司按照分立方案分别承接各自的资产、负债,并对分立前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人员安排

  分立前的员工由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自的业务范围进行分配安排,与新设公司承继的资产、债务和权利负担相关的员工由新设公司接收,其余员工由存续的顺德伊戈尔承接。新设公司将与所承接员工按照法律法规签署劳动合同,与顺德伊戈尔已有工作年限连续计算,不会因公司分立而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立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本次分立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分立后的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分立不改变公司的资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立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7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丽君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陈丽君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陈丽君女士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梁伦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梁伦商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757-86256898

  传真:0757-86256768

  邮箱:zqfwb@eaglerise.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简历:

  梁伦商,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梁伦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7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俊承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同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布局规划,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公司与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总额约8亿元的《投资合同》,在吉安市吉州区投资建设新能源干式变压器及光储充智能微网系统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与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同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

  基于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公司决定对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存续,同时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接分立前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资产及相关债务。

  《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梁伦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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