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股份回购决议的前一交易 日(2024年7月2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7月22日前十大股东持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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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比例为占公司总股本 921,806,660 股的比例。
二、2024年7月22日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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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比例为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 915,748,160 股的比例。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