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创投”)拟计划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043,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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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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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中新创投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相关减持政策,其减持比例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中新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新创投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在发行人上市后五年内不减持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上市满
五年后,中新创投每年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2)在中新创投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3)在中新创投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中新创投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在满足中新创投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以及中新创投的经营状况拟定。
中新创投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由于中新创投自身资金安排、市场环境的变化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
(二)截至本通知日,中新创投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不存在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收盘价破发、破净或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分红不达标的情形。
(四)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中新创投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六)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