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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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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的通知,获悉和邦集团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因操作失误,将“卖出”指令误操作为“买入”指令,错误买入公司股票7,700股,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和邦集团于2024年3月12日向公司提交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2024年3月13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97,88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和邦集团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358,900股,成交价格为32.89元/股一33.19元/股,成交均价为33.02元/股,累计成交金额合计11,850,709.00元;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在连续交易下单时将一笔股票卖出误操作为股票买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700股,成交价格为33.199元/股,累计成交金额合计255,631.00元。

  作为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和邦集团上述买入行为距离卖出行为不足六个月,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产生亏损-159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和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3,549,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4%。

  二、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的原因及相关当事人采取的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上述交易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和邦集团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按照上述规定,本次误操作导致的短线交易产生亏损-159元,和邦集团无需向公司上缴收益。

  2、和邦集团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交易员的失误和疏忽导致,无通过短线交易获利的主观意图,未发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定期报告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但本次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和邦集团已充分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将汲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的教训,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3、公司董事会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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