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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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的2024年第2季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7月19日在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7月2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万得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可通过万得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同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万得基金的规定为准。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二、本次增加代销机构的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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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1、参与基金
万得基金已代销的所有基金均参加本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2、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自2024年7月22日起。
3、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万得基金申购基金均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固定费用不打折,具体折扣费率以万得基金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
4、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基金原费率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也不包括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公司新增的基金产品是否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将与万得基金协商后另行公告。
(4)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万得基金,优惠活动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流程、变更及终止以万得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重要提示
1、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并在正式调整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规定进行披露。
2、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本公司旗下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
关于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通讯方式召开,表决票收取时间自2024年6月18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17:00时(以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2024年7月1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计票人对本次大会的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此次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附件二:《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2、《关于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附件二:《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3、《关于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附件二:《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
附件: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