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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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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7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29日发出会议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的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德润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4年6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名,代表股份总数为478,423,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7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总数为476,977,8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77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445,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445,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总数为0股。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445,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0%。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宋德润先生、王庆生先生、田峰先生、葛立新先生、马越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宋德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362,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38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47%。

  1.2选举王庆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362,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38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47%。

  1.3选举田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362,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38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47%。

  1.4选举葛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362,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38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47%。

  1.5选举马越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362,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38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47%。

  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尹宗成先生、朱良全先生、何伟先生、杨昌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四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尹宗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362,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38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47%。

  2.2选举朱良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362,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38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47%。

  2.3选举何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362,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38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47%。

  2.4选举杨昌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362,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38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47%。

  3、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倪瑶女士、田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倪瑶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362,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38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47%。

  3.2选举田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78,362,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38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47%。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272,1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151,2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294,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402%;反对151,200;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272,1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151,2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294,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402%;反对151,200;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7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保障职工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经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陆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胡远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人员简历附后),职工代表董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一起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陆波先生、胡远航先生分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董事、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规定,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陆波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合肥城建琥珀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工会主席。

  陆波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胡远航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监事,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庐江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合肥滨湖琥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合肥城建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合肥城建新站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胡远航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7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豁免提前通知:鉴于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本日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全体新任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提前通知期限。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16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宋德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宋德润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成立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席:宋德润先生;成员:王庆生先生、何伟先生(独立董事、行业专家);

  审计委员会,主席:尹宗成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成员:杨昌辉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朱良全先生(独立董事、法律专业);

  提名委员会,主席:朱良全先生(独立董事、法律专业);成员:何伟先生(独立董事、行业专家)、宋德润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杨昌辉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成员:尹宗成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王庆生先生。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王庆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总工程师的议案》;

  聘任丁焰女士、越小军先生、常亮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骅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聘任越小军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田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胡远航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78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豁免提前通知:鉴于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本日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全体新任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的提前通知期限。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17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倪瑶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倪瑶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7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成立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宋德润先生(董事长)、王庆生先生、田峰先生、陆波先生(职工代表董事)、葛立新先生、马越峰先生;

  独立董事:尹宗成先生(会计专业)、杨昌辉女士(会计专业)、朱良全先生(法律专业)、何伟先生(行业专家)。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构成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席:宋德润先生;成员:王庆生先生、何伟先生(独立董事、行业专家);

  审计委员会,主席:尹宗成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成员:杨昌辉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朱良全先生(独立董事、法律专业);

  提名委员会,主席:朱良全先生(独立董事、法律专业);成员:何伟先生(独立董事、行业专家)、宋德润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杨昌辉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成员:尹宗成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王庆生先生。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简历

  宋德润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宋德润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庆生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历任公司技术研发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合肥润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王庆生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5,514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田峰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房地产行业委员会委员,合肥润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庐江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田峰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44,307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陆波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合肥城建琥珀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工会主席。

  陆波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葛立新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兴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兴泰汇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葛立新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越峰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合肥产投康养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创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马越峰先生除在公司第二大股东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简历

  尹宗成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15年10月获独立董事资格证,现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尹宗成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良全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法律经济学博士在读,经济师,证券从业资格二级证书,期货从业资格证书。现任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副教授,安徽徽都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安徽省仲裁协会专家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4年2月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现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良全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伟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合肥工业大学黄山学者。现任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教授,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技术工程系主任。2024年5月获独立董事资格证。现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伟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昌辉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会员。2015年1月获独立董事资格。现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昌辉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8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成员如下:

  监事:倪瑶女士(监事会主席)、田冉先生、胡远航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以上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监事简历

  倪瑶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监事会主席。

  倪瑶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田冉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至今在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监事、副总工程师,安徽琥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田冉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8,462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远航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监事,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庐江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合肥滨湖琥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合肥城建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合肥城建新站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胡远航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8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总工程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总经理:王庆生先生;

  副总经理:丁焰女士、越小军先生、常亮先生;

  总会计师:周骅先生;

  总工程师:越小军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庆生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历任公司技术研发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合肥润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王庆生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5,514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焰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本公司营销部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丁焰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384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越小军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历任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宣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合肥城建琥珀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合肥城建琥珀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越小军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常亮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合肥城建滨湖代建项目部副经理、项目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肥西康居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京徽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徽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常亮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骅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经济师。历任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周骅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8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田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胡远航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田峰先生、胡远航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董事会秘书简历

  田峰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房地产行业委员会委员,合肥润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庐江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田峰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44,307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胡远航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监事,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庐江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合肥滨湖琥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合肥城建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合肥城建新站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胡远航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8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增资事项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合肥城建新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站置业”)增资人民币9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站置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变为100,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城建新站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与护城路交口向西200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磊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

  ■

  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3034号)。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对新站置业增资,是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站置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新站置业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8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公司控股孙公司合肥工投高新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高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80%股权,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签订了2亿元项目借款合同,公司以80%的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工投高新参股股东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20%的比例为上述贷款剩余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工投高新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188号柏堰产业服务中心504室

  法定代表人:束松林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9月6日

  经营范围:科技项目、建设项目投资;财务顾问服务;物业管理;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新能源研制、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科技产品销售;房屋租赁;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开发、建设、运营、销售;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

  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

  ■

  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3496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合肥工投高新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6,0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273,18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1,2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1%,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工投高新审计报告;

  2、借款合同;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8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发来的《关于变更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国元证券作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原委派王凯先生、徐祖飞先生、蒋贻宏先生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公司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实施完毕,持续督导的期间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鉴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募集的配套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元证券将对前述情况进行持续跟踪。

  蒋贻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元证券现委派王凯先生、徐祖飞先生继续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其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直至相关工作全部结束。

  本次变更后,公司本次交易的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王凯先生、徐祖飞先生。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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