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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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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完结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12.25%的股权及本案的诉讼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该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当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诉讼对公司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月收到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台儿庄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23)鲁0405民初2850号)等相关材料,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生态”)因股权质押担保纠纷向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办理完成了天域生态持有的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12.25%的股权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于近日收到台儿庄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鲁0405民初2850号),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83,150元,减半收取计91,575元,由原告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或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3,447.57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该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当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诉讼对公司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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